高考考场分配原则:
一、地域原则
将考生安排在报名所在的县或区。
二、四同原则
同一考场内考生均为同一民族试卷(普通汉语卷、藏语卷、蒙语卷);同一外语语种(英语、日语、德语、法语4种);同一科类(普通文史、艺术文、体育文、普通理工、艺术理、体育理6类)。
三、随机、即时原则
1.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,同一考区的考生考场号、座位号由电脑随机、即时产生,一日产生立即拷贝封存,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、考试院监察室备份原始数据,杜绝人工干预。
2.整个编排过程一般会在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、省教育考试院纪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,计算机操作程序以县区为单位,以每个考场30名考生为基本编排单元,按照考生报考的科类、外语语种等信息,自动生成考生所在的考点、考场以及座位号。
考点原则上就近就地安排:
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。各地按照就近就地原则,科学安排标准化考点,最大限度减少考生流动范围。
就读学校是高考标准化考点的,原则上安排本校考生就地考试。
就读学校不是高考标准化考点的,就近安排考点,由就读学校组织考生有序应考。
普通类考生与对口、专升本考生不交叉,避免不同来源考生交叉接触、聚集而产生的感染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心理恐惧。